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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新的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干扰和影响,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六安市招投标中心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于2007年11月份接受裕安区和霍邱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委托,承担了两县区3个国家和省投资总计4200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工作。
在3个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六安市招投标中心坚持依法办事,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同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勇于实践,大胆创新:
一是创新组织方式。根据业主的授权委托和业务工作的特点,择优选择了相关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合作单位按照六安市招投标中心的要求具体负责招标代理事务(主要从事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的计算)。
二是创新招投标方式。3个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均制定了详细的有可操作性的评标办法,采用了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并且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全部通过企业和六安市招投标中心的保证金帐户进行结算,同时与业主方对项目的标段数进行合理划分,凡通过报名的投标企业都可以任意选择标段进行投标,不受任何限制。资格预审不在开标前进行,而是选择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是创新履约保证方式。为防止投标企业在低价中标后以低价为由故意拖延工期,降低工程质量,六安市招投标中心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企业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前必须向业主缴纳规定数量(最高现价和中标价之间的差额)的差额保证金,以此向业主做出担保,降低工程在工期、质量上的风险,保证项目按期按质完成。截至目前,以上3个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已经完成并取得成功,共节约国有资金752万元,节约率17.9%,同时有效地杜绝了人为因素和投标人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受到业主和投标人的好评,为六安市下一步全面推行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六安市招投标中心:郝宗祥 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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