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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2004年1月13日 第20期)
一、宿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响应清欠号召带头支付拖欠工程款
国务院、省政府布置清欠工作以来,宿州市政府高度给予重视,政府带头清还拖欠。(1)宿州市污水处理厂欠中建七局工程款,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一次性支付200万元。(2)宿州市建委清理宿州市科技文化广场工程中各施工企业款项支付情况,共支付市建总公司、铜陵营造公司等企业90万元。(3)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付铁路立交桥中铁四局工程款55万元,市建总公司运粮河治理工程120万元。
二、省解决建设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建设厅、国资办1 月13日上午前往省建工集团,对该集团公司贯彻落实皖政办[2003]91号文件情况进行督查
该集团欠农民工工资3384万元,被拖欠工程款39986万元。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该集团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到位,表示目前虽然困难仍然很大,工程款清欠工作还有一定的难度,但集团都将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社会稳定,维护集团形象高度,拟定应急措施,确保节前完成既定目标。同时,也希望省直有关单位、各市政府主管单位能够率先归还。
为解决省建工集团被拖欠严重的困难,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省直、合肥市、芜湖市、淮北市、马鞍山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发出清欠通知,涉及拖欠工程款总额8613万元,农民工工资2555万元。拖欠单位为:芜湖一汽、安徽氯碱化工、合肥长江路幼儿园、合肥迪迈达房地产、芜湖华联、马鞍山城建公司中心商厦、合肥枫林物业公司枫林大厦、合肥四方化工集团、合肥红樱桃纺织有限公司、合肥润安实业有限公司、合肥银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罗兰德物业公司、安徽新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淮北市房产局安居办黎苑新村二期、淮北市工商局淮北市供销社、安徽皖江机械厂、安徽省驻京办、合肥长江大厦、阜阳检察院、合肥育新小学。
报送:金山省长、唯谦副省长、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部、各市人民政府、省建设厅、省计委、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银监局、省国资办、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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