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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清欠办: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对2007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抓紧时间通知本地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07〕110号)要求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网上上报系统”及时上报。
2、要注意本次调查对象为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竣工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
3、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本次调查的组织和督导工作,对容易误报的栏目要特别强调,确保企业上报数据准确、及时。
4、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08年2月23日至3月10前完成企业上报数据的初审工作。
附件:建设部《关于开展对2007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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